Monday, December 1, 2008

中国报 :淡馬魯啟智華小董事部矢呈反對立場

啟智華小校地建議改商業地
寧相信白紙黑字藍圖內容
董事部矢呈反對立場

校地屬斯裡馬來西亞旅店及政府旅舍隔鄰,處于市中心的黃金地。
(淡馬魯1日訊)雖然淡馬魯市議會主席表明無意發展啟智華小校地為商業地,該華小董事部還是相信白紙黑字的發展大藍圖內容,將董事部的鮮明反對校地改為商業地立場反映給當局!
該校董事長賴光源今天受詢時指出,他相信由彭亨州政府擬定的發展大藍圖必有它一定的議程,而大藍圖第4.5頁4.1.4圖測非常清楚列明當局要在斯里馬來西亞旅店及政府旅舍隔鄰的2.58英畝土地,既啟智華小校地發展為旅遊訊息中心及商業區,董事部不可不小心翼翼應對。

“淡馬魯市議會主席只是公務員,他隨時可被調職,我們董事部寧願相信淡馬魯發展大藍圖的內容,採取積極行動應對!”

3名產業受托人

賴光源今早約了啟智華小校長賴德平及董事饒文鋒,在校長辦公室處理反對校地被改為商業地文件,以便在明晚召開的董事部會議做出匯報及加以通過。

另一方面,他說,啟智華小目前擁有接近3英畝的校地,其中包括于1998年由彭亨州政府以特價售賣給董事部的草場,所有校地靠近斯曼丹河岸,屬斯里馬來西亞旅店及政府旅舍隔鄰,處于市中心的黃金地。

他說,董事部共委任3名產業受托人負責處理校地,該3人是他本人,副董事長黃志明及董事財政黃國民。

曾經于90年代賣店建校的啟智華小慈善老人陳綿滬向來對于華小發展最為關注,他希望啟智華小董事部小心處理校地事件,一切以白紙黑字為準。

他說,董事部一定要以填寫表格及提呈備忘錄,正式向當局反映反對立場!

黃道堅:向市議會反映
董事部應續跟進

彭亨董聯會主席黃道堅認為,淡馬魯啟智華小董事部必要繼續做功課,將董事部反對校地被建議為商業地的堅決立場反映給淡馬魯市議會。

他說,董事部不可只相信口頭承諾,應繼續跟進,將反對校地被建議為商業地相關文件,提呈淡馬魯市議會。

他指出,華小校地是培育優秀新一代的場地,當局要發展城鎮時一定要好好保留校地,不可做為其他用途。

堅持立場絕不妥協
啟智今開會保校地

淡馬魯啟智華小董事長賴光源指出,其領導的董事部將于明日(2日)晚上召開董事部會議,以專門討論啟智校地被淡馬魯大藍圖建議為商業地課題,他要求全體董事保住校地,絕對不妥協讓當局改變校地用途!

“我已向律師討教,只要董事部堅持立場,堅決不讓大藍圖建議得逞,當局是對我們董事部,即校地擁有者無可奈何的!”

賴光源昨天出席在淡馬魯啟智華小林克元講堂舉行的2008年彭亨州華小董事交流會后,向本報披露董事部針對校地被建議為商業地的進一步行動。

他說,他已吩咐啟智華小校長賴的平通知各董事有關重要會議,然后將董事部議決案交給淡馬魯市議會。

他說,董事部也會將董事部堅決反對將校地改為商業地的堅決立場反映給淡馬魯國會議員,各州議員,縣土地局及彭亨州務大臣,以實際行動保校地!

議決案呈市議會

他深信,董事部的堅決立場會讓淡馬魯發展大藍圖計劃有所改變,淡馬魯啟智華小校地永遠屬教育用途的土地。

另一方面,董總組織與文宣局研究員沈天奇在會上分享其處理華小校地時指出,吉打州的同育華小之前也面對校地被當局建議為商業地的問題,在他協助下,致函當局反對校地被改為商業地,結果至今當局沒對有關校地採取任何行動。

董聯會與發展華小工委會
支持啟智董事部

淡馬魯啟智華小董事部保住校地行動獲得彭亨董聯會及淡屬發展華小工委會全力支持!

彭亨華校董事聯合會主席黃道堅昨天在2008年彭亨州華小董事交流會會上,公開讚揚淡馬魯啟智華小董事部先知先覺,在淡馬魯發展大藍圖公佈后馬上有所反應,反對當局建議將啟智華小校地改為商業地,履行其身為華小最高機構的權力。

“董事部是維護華小及發展華教的最高機構,像淡馬魯啟智華小針對淡馬魯發展大藍圖的積極反應,反對校地被改為商業地的快速行動,是董事部保校的最佳寫照,這也是華小董事部存在熙怜盂靋I”

他說,彭亨董聯會全力支持啟智華小董事部堅決反對將校地改為商業地的堅決立場,並會作為該華小的后盾,以實際行動保校地!

另一方面,淡屬發展華小工委會主席余梁捷受詢時說,其領導的工委會會全力支持淡馬魯啟智華小董事部的堅決立場,反對淡馬魯發展大藍圖的建議。

交流會通過3議案
促制度化撥款華小

彭亨華校董事聯合會昨天在2008年彭亨州華小董事交流會,一致通過呼籲教育部進行制度化撥款給華小,不要再有津貼學校及半津貼學校之分!

“全國1200所華小是不分彼此培育國家英才,教育部不應再分津貼學校及半津貼學校的不平等施政,反之是一視同仁的對待華小,以制度化撥款發展華小!”

彭亨董聯會會主席黃道堅在總結時,這么強調。

他說,彭亨董聯會支持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翁詩傑部長的提議,要求教育部直接將發展華小的撥款,撥入各華小董事部的戶口,實行華社期待的制度化發展華小。

有關交流會也一致通過另2項提案,既是呼籲教育部直接贊助華校的每月水電費及呼籲教育部盡快發出公函,比准華小董事部有權簽署華小支票,以證明董事部處于華小的最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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